阿根廷联邦法院裁定12家西班牙渔业公司及7家合资企业暂停马岛水域作业
阿根廷里奥格兰德联邦法院法官Mariel Borruto于2026年11月6日签发预防性措施,禁止12家西班牙渔业公司及7家西班牙—岛民合资企业在未获阿根廷授权情况下于马岛周边水域作业,直至其取得授权或法院另行裁决。
阿根廷里奥格兰德(火地岛)联邦法院法官Mariel Borruto于2026年11月6日作出一项司法裁定,批准了Agustina Lerena基金会申请的预防性措施,涉及12家西班牙渔业公司及企业集团,以及7家西班牙—岛民合资企业,禁止其实施一切捕捞及配套作业。该案案号为FCR 16446/2026,属于Agustina Lerena基金会提起的集体诉讼。该基金会由César Lerena主持,宪法专家Eduardo Salvador Barcesat担任其法定代理人。诉讼请求为对在南大西洋水域未经阿根廷授权从事捕捞活动所造成的损害进行环境修复与赔偿。
法院在裁定中审查了支持该预防性措施的宪法框架。裁定援引阿根廷国家宪法第一过渡条款,该条款确认阿根廷对马尔维纳斯群岛(马岛)、南乔治亚岛和南桑威奇群岛及其相应海域和岛屿区域拥有不可时效的主权;同时结合有关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与财富保护以及针对掠夺性活动采取修复行动的规定。裁定还援引《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第1条第2款关于各国人民对其领土内全部自然财富和资源享有基本权利的规定(该公约依宪法第75条第22款具有宪法地位),以及宪法第124条关于各省对其自然资源原始所有权的规定。裁定同时适用国家最高法院(CSJN)此前就多方或集体利益诉讼确立的规则与判例原则。
该基金会提起集体诉讼,要求环境修复并赔偿其主张的争议捕捞活动所致损害。索赔金额依据1989年至2025年记录的捕捞量计算,达264.65亿美元,该数额尚未经司法最终认定。11月2日,联邦法院已认定其管辖权及基金会的环境诉讼资格,并裁定案件按普通审判程序推进。11月6日的裁定进一步确立具体预防措施,并为外国公司设定信息共享和文件保存义务。
法官批准的预防性措施针对被告外国公司,命令其在未获阿根廷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从事以下活动:捕捞海洋生物资源,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在指定区域内对捕获物进行船上加工;转运或卸货;启动新的捕捞航次或渔季;以及整合用于上述作业的船舶。该禁令适用于上述公司直接实施的行为,也适用于其拥有、运营、租用或管理的船舶所实施的行为。禁令覆盖阿根廷领海和阿根廷专属经济区,包括毗邻马尔维纳斯群岛(马岛)及与之对应的水域,直至200海里界限。该回避义务须持续至相关公司取得阿根廷授权或法院另行裁决为止。
裁定列明的12家西班牙渔业公司及集团为:Armadora Nores/Pesquerías Nores Marín、Armadora Pereira、Chymar/Grupo Touza、Copemar、Lafonia Sea Foods/Frigoríficos del Morrazo、Marfrío、Pescapuerta、Pesmar/Pesquerías Marinenses、Pesquera Moradiña、Pesquera Vaqueiro/Pesca Baqueiro、Rampesca/Grupo Lanzal和WOFCO。裁定还涉及7家与Argos Group、Beauchene Fishing、Fortuna、Red Back Consultants、Seaview和Southern Cross等运营方关联的西班牙—岛民合资商业结构,其中提及的公司载体包括Orion Fishing、Jupiter Fishing、South Atlantic Squid、Petrel Fishing、Beagle Fishing、Kalamar、Castelo Fishing、Polar Seafish和Golden Touza。
裁定同时为相关公司设定了报告船舶、捕捞量和许可证的司法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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