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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发文督办林同、庆和两省破解虾苗生产用地与投资手续堵点

2026年11月4日,越南农业与环境部签发第12686/BNNMT-TSKN号文件,要求林同省和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着手解决咸水虾苗生产在规划、土地使用和投资手续上的困难。两省集中育苗区每年供应约70亿尾虾苗,占全国虾苗产量近40%。

越南农业与环境部于2026年11月4日签发第12686/BNNMT-TSKN号文件,致函林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为咸水虾苗生产行业排忧解难、推动其发展。

该部在文件中指出,咸水虾是越南水产品出口的支柱品类之一。2025年咸水虾出口额约46亿美元,占水产品出口总额的41%,占农、林、水产品出口总额的6.6%。为维持发展势头、保障加工和出口原料,咸水虾苗生产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2025年全国虾苗产量约168亿尾,基本满足国内商品虾养殖需求。

其中,南中部地区,特别是林同省和庆和省,在自然条件、基础设施和生产经验方面具备较多优势。两地已形成大规模集中育苗区,每年供应约70亿尾虾苗,占全国虾苗总产量近40%,在保障商品虾养殖苗种供应方面贡献显著。

但据企业反映和渔业与渔政局的报告,两地的咸水虾苗生产正面临诸多困难与堵点,尤其集中在规划、土地使用和投资手续方面。

在林同省,绥丰(Tuy Phong,现属永好社)地区的育苗场在2030年之后的经营期限和土地使用方案上存在困难;志功(Chí Công)集中水产育苗区则在完成土地划拨、土地租赁手续以推进投资项目方面仍有堵点。

在庆和省,困难集中在安海(An Hải)、仁海(Nhơn Hải)和山海(Sơn Hải)高科技育苗区。这些区域在规划、土地使用期限和投资手续方面仍存在堵点,影响企业维持运营、改造、扩建和升级生产设施的能力。

农业与环境部评估认为,若上述堵点未获及时研究解决,可能严重影响咸水虾苗的生产和供应能力。这不仅直接冲击现有育苗场的运营,还可能削弱对国内研究、选育和开发优质虾苗种源领域的投资吸引力。

据此,农业与环境部要求两省领导重视指导,全面评估辖区内集中咸水虾苗生产区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排查过程需发挥自然条件、基础设施和现有生产能力方面的优势,同时注重安排和调动投资资源、升级技术基础设施,为按规划和法律规定维持和发展集中生产区创造条件。

该部要求的一项重点任务是集中解决集中咸水虾苗生产区在规划、土地划拨、土地租赁、土地使用期限延长、土地收回和投资手续方面的困难与堵点,其中优先考虑林同省绥丰、志功区域和庆和省安海、仁海、山海区域现存的问题。

文件要求地方依据权限和法律规定研究制定适当的处理方案,确保国家、企业和民众利益协调,目标是让各生产设施稳定运营、继续投资、改进技术并提高虾苗质量。

除解决眼前堵点外,农业与环境部还建议两地排查完善本级权限内的机制政策,以鼓励和吸引企业投资研究、选育和生产优质虾亲本和虾苗;同时推进科学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在虾苗生产中的落地,重视实施生物安全、疫病控制措施,以提高虾苗质量和健康水平、降低生产过程中的风险,满足商品虾养殖日益提高的要求。对于超出权限的困难与堵点,该部要求地方及时汇总并向有权机关提出建议予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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