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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批准丹麦贻贝抽样称重控制计划,新规10月2日生效

欧盟委员会已批准丹麦关于未分拣贻贝上岸抽样与称重的控制计划,丹麦《控制条例》相应修订于2026年10月2日生效,丹麦环境署同步发布面向经营者的书面指南。

欧盟委员会已批准丹麦针对未分拣贻贝上岸的抽样与称重控制计划。与此同时,丹麦国内法规的必要修订已经生效,丹麦环境署据此发布了一份面向负责称重、抽样和渔获登记的经营者的书面指南。

该批准意味着,拥有经批准抽样点的企业可以使用抽样模型来确定未分拣上岸渔获的组成,而不必对全部渔获进行完整分拣。该模型是作为丹麦控制计划的一部分获得欧盟委员会批准的。

抽样模型使用的国内法律依据现已到位,《控制条例》的修订已于2026年10月2日生效。经批准的控制计划及相关抽样与检查程序有效期至2027年1月10日。

丹麦环境署编写的书面指南说明了使用抽样模型时应遵守的要求和程序。指南内容包括:抽样要求;抽样样本的分拣与称重;渔获信息的登记与上报;为检查目的保存样品材料;以及经营者在实施抽样过程中的责任。该指南的目的是确保经批准的抽样模型得到统一、正确的使用。

使用抽样模型的前提是,企业拥有经丹麦环境署批准的抽样点。没有经批准抽样点的企业,仍须在称重和登记之前对渔获进行完整分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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